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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五)
糖酒快讯   2008-05-27 12:12    
 

(三)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

  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场所从颜色或式样上进行区分。

  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待清洗的工作服应放在远离食品处理区;每名从业人员应有两套或两套以上工作服。

  食品从业人员要穿工作服、工作帽进入工作区域,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操作时要戴口罩,进行工序时要戴一次性手套。

  离开工作区必须换下工作服,重回工作区时必须洗手、更衣,消毒完毕才能回到工作区域。工作服、工作帽、口罩要保持干净、本色。

  操作生食品后要洗手、消毒,更换干净的工作服以后才能进行接触熟食的操作。进入熟食切配间、糕点裱花间等操作间要洗手、消毒,更换干净的工作服以后才能进行食品加工操作。

  由专人加工制作的操作间内,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操作间内从事与加工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环境要求

  食品加工场所周围环境应整洁,保持适当温度湿度,配备合适的温度、湿度,防蝇虫及灰尘控制设施和设备,具备独立的排水、排污设施。食品加工场所周围直线距离应在10米内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倒粪站、化粪池、垃圾站、公共厕所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外卫生状况良好;加工间卫生良好,采光、通风良好,空气质量符合要求,并要设置灭鼠、灭蟑、防虫设施。现场制作必须有足够的用房面积,生产过程、所用设备、设施、公用器具、容器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食品加工区应设有与加工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贮存、整理、清洗、加工的专用场地,如粗加工间、精加工间、熟食切配间、糕点裱花间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不同阶段的加工制作必须在核定区域内进行,不得擅自搬离核定场所,防止交叉污染。

  各食品加工区域应设有独立的冷藏(保温)、防蝇、防尘、加工用具和容器清洗消毒、废弃物暂存容器等卫生设施,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流动水源、洗涤水池和下水道。

  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宜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并应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成品通道、出口与原料通道、入口,成品通道、出口与使用后的餐饮具回收通道、入口均宜分开设置。

  熟食切配间和糕点裱花间的墙面和地面应当使用便于清洗材料制成,操作间内应当配备空调、紫外线灭菌灯、流动水(净水)装置、冰箱、防蝇防尘设施、清洗消毒设施和温度计等。操作间每天应当定时进行空气消毒,操作间内温度应当低于25℃。

  在食品加工区的暂存的食品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应严格分开一定的安全距离,分别使用易于识别的专用容器,使用明确的标签识别。原材料和其它生食要和熟食分别使用专用冷柜或冷库存放,避免生熟交叉污染。

  粗加工操作场所内应至少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产品的清洗水池宜独立设置,水池数量或容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食品处理区内应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应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操作过程。

  食品加工区的地面、食品接触面、加工用具、容器等要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由专门人员负责配制有关加工用具、容器和人员的安全消毒液。

  第二十九条 设备设施要求

  备有标准的三水消毒池。

  熟食、凉菜切配间和裱花间前应设有预进间,避免交叉污染。预进间内应安装紫外线消毒灯。

  加工用器具应生熟分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防尘防菌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在每道加工程序完成后严格清理、消毒。

  刀具用后应置于专用刀架之上;砧板应立放、干燥,以抑制微生物繁殖,并做到“三面” (砧板面、砧板底、砧板边)光洁。

  机器设备表面均不得有积土、积水、油污、面垢、杂物等污渍;机器设备内部应定期清扫,避免有害菌滋生。

  冷冻、冷藏及保鲜设备内外部均应保持清洁卫生。

  每日营业结束后,对各种加工用器具按消毒程序进行消毒,使用的消毒方法或药物,必须经当地卫生监管部门认可才能使用,并掌握好消毒时间,药物浓度及使用方法。

  应采用物理方法和化学方法进行消毒。

  消毒后的加工用器具应放入防尘、防蝇、防污染的专用密闭保洁柜内,已消毒器具与未消毒器具应分开存放,并有“已消毒”、“未消毒”标记。

责任编辑:曹婧 编辑:曹婧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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