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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档酒灌装高档酒被罚金3万元
糖酒快讯   2008-07-03 08:58    
 
    7月1日,南昌市新建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以低档白酒灌装成高档白酒的案件,一审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周松宁罚金3万元。

  2007年5月,周松宁先后在南昌市昌北丰和中大道10号洪利批发部及新建县长?!镇乌石桥附近租用的一民房内制作假酒,从邹国清等人处收购高档酒外包装及酒瓶,用普通四特及金六福等低档白酒灌装成高档白酒,假冒9年及15年四特、水井坊、茅台、五粮液等注册的驰名商标,牟取非法利益31704元。

责任编辑:王欢 编辑:王欢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国内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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