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 专题报道 | 市场营销 | 市场行情 | 终端传真 | 城市营销 | 分析报告 | 糖酒会 | 人才市场 | 会展信息 | 法律法规 | 《新食品》
   如何找?
您现在的位置是: 资讯中心首页 -> 曝光台 -> 正文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合格率不足两成
糖酒快讯   2008-07-03 16:27    
 

    时下是江南的霉雨季节,同时也是各类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多发季节。为加强食品卫生的监管工作,苏州市卫生监督所近期对市区范围内40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了执法检查行动,结果显示,完全符合食品卫生相关规定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仅7家。

    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主要是以经过卫生监督量化分级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C级、D级单位为重点。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食品原料索证是否齐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卫生情况是否符合要求;餐具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餐饮单位是否根据自身的实际能力接待消费者等。专项检查活动先后共出动卫生监督员56人次,检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40家,责令整改20 家,立案处罚13家。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少数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卫生意识较差,如新业快餐店在监督检查中被发现分餐间、粗加工间、蒸饭间、切配间、仓库等功能间无大门,无任何防蝇防尘设施;烧煮间阴沟盖板缺损,地面地砖缺损、油腻、积水、积食物残渣,6桶烧煮好的汤着地敞开存放;分餐间操作间未开启空调等降温设施,未配置洗手消毒水;苍蝇多,一视野苍蝇大于3只等等。此外,两位从业人员未出示有效健康证明材料便上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将跟踪检查,督促整改到位。对违法情节较为严重的单位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为此,苏州市卫生监督所向各配餐单位提出建议,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法人、经营者以及从业人员必须要树立牢固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确立企业法人是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意识、自我约束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自觉的遵守《食品卫生法》、《江苏省食品卫生条例》、《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诚信经营,服务于百姓。

   

责任编辑:王欢 编辑:王欢 来源:中国食品商务网
本信息仅供参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我要评论  推荐给朋友   打印 【关闭
  相关链接
关于糖酒快讯   成功案例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刊登广告   服务项目   联系我们   建议投诉   帮助
成都蓝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本站通用网址: 糖酒快讯  食品通  网上糖酒会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川ICP证B2-20050271
客户服务热线: 028-86065777(白天) 88883198(夜间)
网络技术咨询: 028-82821734(白天) 13111858408(夜间)
传  真:028-86069555  E-mail:serv@tjk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