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永定县计划建设57家县级生猪标准化场,为使项目筛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标准化建设任务又好又快完成。日前,该县畜牧兽医水产局组织工作人员深入247家申报县级标准化建设项目的养殖场,对照项目建设基本条件逐户审核,严把县级生猪标准化审核关。今年以来,该县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印发永定县生猪标准化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县级标准化建设基本条件:一是养猪场必须持有《动物防疫合格证书》;二是2007年底存栏母猪50头以上或存栏商品猪400头以上;三是符合县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猪场建在非禁养区;四是2005年以来养猪场未被国土、环保等部门行政处罚过;五是重视和加强畜禽产品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制度上墙,有领用《永定县畜禽养殖场生产记录簿》;六是养殖场经过环评审批或登记,符合环保要求,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目前,该县已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养殖场进行初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再从中择优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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