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行为,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省局对前期省内主要媒体发布的药品广告情况进行监测分析,现将10种严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向社会发布如下消费警示: 一、武汉东方之子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50741,其保健功能为“增强免疫力”。该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已过期,曾擅自篡改审批内容或未经许可擅自多次在我省《楚天都市报》以及北京、广东多个省、市的大众媒介上发布严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且因情节严重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2008年第1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 “黑名单”。该产品广告宣称“杀灭有害菌快而彻底,30分钟起效;被医学界誉为‘肠胃有害菌的天敌’;服用2~3个疗程,炎症糜烂部位消失,溃疡面愈合”等。广告中利用消费者和医疗机构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含有大量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武汉东方之子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东方之子牌蚂蚁胶囊(蚁金通)”,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40806,其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该产品在我省《楚天都市报》刊登的该保健食品广告宣称“治疗关节炎生物制剂效果好。使用该产品能根除关节炎、肩周炎”等。广告中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并利用了大量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大量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海城市天元义河生物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活芙1号牌美妍胶囊”, 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40313,其保健功能为“美容(祛黄褐斑、祛痤疮)”。该产品多次在我省《楚天金报》刊登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广告宣称“使用该产品1周肌肤变得滋润、细腻、光滑,使用3~4周色斑、痔疮、皱纹等皮肤问题清除。不用化装、不做美容,色斑、痔疮、皱纹、暗黄全部消除”等。广告中利用大量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能作证明,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四、北京继春堂医药保健品厂生产的“圣首牌荞芪胶囊”, 保健食品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40058,其保健功能为“调节血糖”。广告中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并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大量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五、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御生堂常清茶”,保健食品文号为卫食健字[1998]第140号,其保健功能为“润肠通便”。该保健食品多次在《武汉晚报》等大众媒介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广告宣称“该产品专业洗肠,清宿便24小时见效”等。广告中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并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大量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六、武汉中保科新药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满口香牌情怡胶囊”,保健食品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50316,其保健功能为“清咽”。 该保健食品未获得保健食品广告批文,擅自在《武汉晨报》等大众媒介上发布违法广告,并宣称“该产品能调节人体新陈代谢,根本解决口臭问题”等。该广告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我局已将以上严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移交工商部门依法处理。请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 (来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