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波纳米疼痛立消贴、金乐抗感解毒颗粒、金龙舒胆颗粒欺骗患者被曝光!
食品商务网报道,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2008年十月成都市报纸广告监测情况(成都晚报),安克欣静缬草片、鲍翅精华素、成都军研生物医学研究所、光波纳米疼痛立消贴、成都中医药大学医药技术研究所门诊部、成都南亚生物医学研究所、成都仁爱医院、陈李济咳喘顺丸、清脂前列通磷脂胶囊、成都协和医院、成都军研生物医学研究所、成都军研生物医学研究所、陈李济咳喘顺丸、成都华博整形美容医院、驻颜医学美容、成都中山(骨科)医院、中山颈腰椎病研究院、百味活骨贴、金乐抗感解毒颗粒、金龙舒胆颗粒被曝光!
(食品商务网)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十月成都市报纸广告监测情况(成都晚报)
10月8日共发布广告299条(药品广告2条、医疗广告18条、保健食品广告2条、食品广告2条、化妆品广告1条、房地产广告2条、美容服务广告1条、医疗器械广告1条、其他广告270条),其中涉嫌违法违规广告11条(药品广告2条、医疗广告6条、保健食品广告2条、食品广告1条),占发布总量的3.7%。
02版
“安克欣静缬草片”保健食品广告:利用专家名义作证明,涉嫌违反《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
“鲍翅精华素”食品广告:含有“鲍翅精华素不仅能快速降低血糖,消除胰岛素抵抗,解决各种糖尿病并发症,更关键的是鲍翅精华素不会产生常见的副作用和造成低血糖,使糖尿病进入了安全治疗的新时期;最关键的是鲍翅精华素不产生常见不良反应,能安全有效地稳定血糖,并改善各种并发症,开创了糖尿病防治的里程碑”宣传治疗作用的用语,涉嫌违反《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12版
“成都军研生物医学研究所”医疗广告:宣传医疗技术和诊疗方法,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
15版
“光波纳米疼痛立消贴”药品广告:含有“买10盒送2盒”促销药品和利用患者、专家名义及形象作证明的内容,涉嫌违反《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二条第(二)项和十三条规定。
19版
“成都中医药大学医药技术研究所门诊部”医疗广告:宣传医疗技术和诊疗方法,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
22版
“成都南亚生物医学研究所”医疗广告:宣传医疗技术和诊疗方法,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
“成都仁爱医院”医疗广告:宣传医疗技术和诊疗方法,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
30版
“陈李济咳喘顺丸”药品广告:含有“凡购两大盒咳喘顺丸,送4小盒咳喘顺丸”促销药品内容,涉嫌违反《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
“清脂前列通磷脂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含有“效果超过传统疗法,可使前列腺病灶部位形成‘良性递增’,从根本上消除前列腺疾病”宣传治疗作用的内容,涉嫌违反《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健康门诊36版
“成都协和医院”医疗广告:宣传医疗技术和诊疗方法,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
“成都军研生物医学研究所”医疗广告:宣传医疗技术和诊疗方法,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
10月9日共发布广告258条(药品广告1条、医疗广告13条、食品广告1条、房地产广告4条、美容服务广告1条、其他广告238条),其中涉嫌违法违规广告5条(药品广告1条、医疗广告4条),占发布总量的1.9%。
10版
“成都军研生物医学研究所”医疗广告:宣传医疗技术和诊疗方法,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
15版
“陈李济咳喘顺丸”药品广告:含有“凡购两大盒咳喘顺丸,送4小盒咳喘顺丸”促销药品内容,涉嫌违反《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
秀色课堂34版
“成都华博整形美容医院”医疗广告:未标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驻颜医学美容”医疗广告:未标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健康成都36版
“成都中山(骨科)医院·中山颈腰椎病研究院”医疗广告:未标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宣传医疗技术和诊疗方法和利用医生名义作证明,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和第十四条规定。
10月10日共发布广告339条(药品广告3条、医疗广告4条、食品广告4条、化妆品广告2条、房地产广告57条、其他广告269条),其中涉嫌违法违规广告3条(药品广告2条、其他广告1条),占发布总量的0.9%。
15版
“百味活骨贴”广告:含有“一贴不痛,根本无需手术,便可实现下床行走;一周期死骨被逐渐活化、代谢排出体外,可盘腿、下蹲、下床等”误导消费者的内容,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四条规定。
“金乐抗感解毒颗粒”药品广告:未标明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涉嫌违反《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七条规定。
29版
“金龙舒胆颗粒”药品广告:利用患者名义作证明,涉嫌违反《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三条规定。
(食品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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