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重庆市工商局的说法,华润蓝剑(广安)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为占领重庆啤酒市场,与重庆渝中、綦江、南川等23个区市县的终端销售商(多为餐饮店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通过给付进店入场费、开瓶费、附赠现金或物品等手段,以达到销售华润旗下的雪花、蓝剑系列啤酒,甚至获得唯一促销权和专场销售权的目的。其行为涉嫌构成商业贿赂。华润则认为这是行规而非商业贿赂。
华润啤酒市场部总经理侯孝海认为,国内很多地方的啤酒进场,都是采用这样的方式来进攻终端,如果非要以商业贿赂来界定,那么这个行业的所有品牌都难推其责。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经营者不得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采用商业贿赂手段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重庆市工商局在采访中明确表示:"商业贿赂主要针对终端经营者,而商业促销则是针对消费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财物为诱饵获取商业机会,排挤其他经营者。雪花啤酒行为涉嫌商业贿赂。对于这种定性,华润并不愿意服输,并将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申诉'。" 四川大学法学院苟律师指出,华润雪花在重庆市场的行为的确是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商业贿赂"。也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商业贿赂的定罪很严格,不能草率下结论。如果华润啤酒受市场青睐,商家自愿与其签订协议,不能认定华润恶意排他。 采纳咨询公司CEO朱玉童认为,各个地方对于这个商业贿赂的概念理解不一样,每次涉及到公对公的"商业贿赂官司"也往往通过高层公关的形式化解。 快消品潜规则革命 在重庆市工商局以商业贿赂之名查处华润雪花之前,快消品市场介于商业贿赂和行规之间的游戏普遍存在。 "不仅仅是啤酒,在中国市场的很多快速消费品都是采用'商业贿赂'的形式来进行渠道占领和市场推广。"快消品行业知名策划人朱昱臻指出,"去年高炉家酒在江苏市场也曾经因为'进场费'的问题和当地强势品牌"口子窖"发生冲突,也闹到执法部门,最终不了了之。"朱昱臻分析,快消品行业普遍存在的"商业贿赂"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由于我国快消品品牌众多,对于市场来说供大于求,而渠道有限。为了让自己的产品顺利达到终端,贿赂终端经营商其实已经成为行业内不成文的规定。 苟律师指出,"商业贿赂"十分普及,几乎是无处不在,但对于执法部门来说,要查处案件取证很难也会遇到很多阻力,这也是'商业贿赂'不能从根本上消除的重要原因。据了解,重庆市工商局为了查华润啤酒的案件,调动了上千人,历时近半年,收集到华润啤酒在重庆市场和各级经销商之间的合作关系,怪不得侯孝海指出:"这是一个政府对企业的对抗。" 采纳咨询公司的CEO朱玉童预言,一旦商业贿赂在中国快销品行业完全消失,到时候市场会出现一种品牌集中的情况,很多实力不强的快消品品牌,会逐渐被市场经济所淘汰,而且对于消费者来说,能够享受到更便宜的商品。 (周远征 徐雅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