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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场仍鲜见酒瓶贴警示语
糖酒快讯   2007-10-07 09:27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已从本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要求,酒类生产企业要在酒瓶上张贴劝酒警示语。但昨日记者走访福州市场时发现,绝大多数的品牌都未标注劝酒警示语。

按照规定,酒精浓度大于0.5度的酒精饮料,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等包装上要有类似“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驶”、“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劝酒警示语。

记者在该市数个超市看到,绝大多数酒的酒精浓度都大于0.5度。但遗憾的是,记者仅在一种称为中华老字号的花雕酒的酒瓶上找到“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的警示语,另一种啤酒标注为“畅饮美酒,适度尤佳”,而且这些警示语字号都很小。

除此之外,其他包括知名品牌在内的数十种白酒、葡萄酒、啤酒等均未见类似的劝酒警示语,进口酒也不例外。超市一位促销员说,现在上市的很多酒还是库存货,以后新出厂的酒才可能会标注。

一些超市相关负责人说,作为销售商,超市方面将督促生产企业尽快张贴或标注相关警示语。

(谢充灵)
责任编辑:张炜彬 编辑:张炜彬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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