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将厂方赠给消费者的奖品据为己有,商家对中奖者百般抵赖,硬说已过兑奖期限,拒不兑奖,直至牟平工商执法人员赶到掌握了确切证据,才使贪心的商家乖乖认账。
家住牟平区的李某在本村一商店购买了两瓶白酒,回家饮用时,发现其中一瓶的瓶盖内侧印有“酒”字标志,酒瓶标签上写明凭“酒”字瓶盖可再兑换该白酒一瓶。
李某带着中奖瓶盖兴冲冲地到销售商宋某处领取奖品,不料,收下瓶盖的宋某却一口咬定该酒的兑奖期已过,不能为其兑奖。
双方各执一词,一时间相持不下。李某拿起电话投诉至牟平区工商局。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仔细察看了该酒包装上的兑奖说明,发现该酒的内外包装上均未标明兑奖的截止日期,在与厂方联系后,同样得到了“兑奖活动无时间限制”的答复。在事实面前,宋某承认自己一时贪念,想留着瓶盖自行兑换。在工商人员的批评教育下,宋某主动向李某赔礼道歉,当即兑换了奖品,并赠送白酒数瓶以示歉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