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绍兴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4—2005年)》于日前出台。该导向目录期限为2004年7月至2005年12月,并将产业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禁止四类。其中年产5000吨以下黄酒项目与年产5000吨以下酒精(综合利用除外)、3万吨以下啤酒、3000吨以下味精或麸酸一起被列为禁止发展项目。
导向规定,对禁止发展的产业和项目,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新建、扩建有关手续,违者追究责任。同时,根据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银监会近期发布的有关政策,凡限制发展及禁止项目,银行将一律不予贷款。
此前,市政府曾出台《关于印发振兴绍兴黄酒业纲要的通知》,对重振绍兴黄酒业出台了重奖和“开禁”措施。当时规定“允许国内具备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投资绍兴黄酒业,新办企业生产能力不得少于1000吨;允许外商投资绍兴黄酒灌装业,其投资额不得少于100万美元”。而此次将黄酒业准入门槛提高到5000吨,可能是受了5.23“叶万源”事件的影响。但表明了市政府对绍兴酒实施大品牌战略和彻底整治绍兴黄酒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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