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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劣质奶粉案原公平交易局长受渎职指控
糖酒快讯   2005-06-11 10:08    
 

9日,安徽省阜阳市公平交易局原局长杨树新玩忽职守犯罪案,在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结束。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杨树新作了已尽责任的辩解,其辩护人认为杨树新“贡献”突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树新身为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在2003年劣质奶粉充斥阜阳市场的情况下,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漠视上级部署和要求,未能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市场监督检查活动。在消费者杨某已举报劣质奶粉,且该局三里分局经对辖区奶粉市场抽检,不合格率达66%以上,以及当地新闻媒体相继两次对劣质奶粉情况进行报道的情况下,市公平交易局仍未采取任何措施开展奶粉市场整顿。在阜阳市政府2004年1月决定在全市开展奶粉市场专项集中整治活动中,作为被安排为牵头单位具体负责人的杨树新,却没有通知抽调人员到位,致使此次工作未取得应有成效。同年2月23日,就在全市各县工商部门查扣大量劣质奶粉的情况下,杨树新所在市公平交易局在向省局报告情况中,仍称“阜阳市场销售不合格奶粉现象已基本杜绝”,后酿成震惊全国的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使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面对指控,被告人杨树新当庭提出异议,以公平交易局作为市工商局的一个内设科室,当时已按省、市局要求转发了有关整顿食品市场的文件,并部署下级单位报告查处结果。对公诉机关质问其为何未采取具体方案的问题,杨树新的回答是:“上面发的文件中要求已很详细具体啦。”

杨树新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提出了杨树新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一是认为在现行法律、法规、地方部门的规章中,食品、药品流通市场的法定监管责任主体应为卫生部门,工商部门仅为协助、配合部门;二是杨树新在履行市公平交易局局长职责中,当时除转发文件外,还积极安排下级各单位落实整顿要求。

法庭将择期对此案宣判。

责任编辑:李含 编辑:李含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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