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部颁布的《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规定:从今年7月1日开始,全国酒类经营者不准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这一规定在实际的生活中执行情况如何呢?昨日,记者在成都进行了一番调查采访,调查表明:成都的酒水商家对此新标准尚知之甚少,向未成年人卖酒的现象仍较普遍。
现状调查商家无一知道“禁售令”
根据《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酒类商品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的酒精饮料,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黄酒等发酵酒;白酒、白兰地、威士忌等蒸馏酒。
昨日上午,记者在成都市某食品批发市场进行了调查。谈起商务部出台的不准向未成年人出售酒品的规定,一女老板当即捧腹大笑:“瓜的嗦!哪有生意上门还拒之门外的哦?还要跑去问人家好多岁……”而该批发市场其他商家也纷纷表示:根本没有听说过有这种规定。
“不晓得这个规定啊,反正是爸爸叫我买的。”昨日中午1点,记者在成都火车北站附近的小卖部正好遇到了一个出来买啤酒的学生。当记者询问售货员时,她也表示并不知道这个规定。记者来到另外的一个小卖部的时候也同样遇到了这样的情况,老板也说不知道,当询问到以后是否还会卖酒给那些小孩子的时候,老板说,“应该还是要卖的,生意来了还有不做的嗦?”有些经营者甚至反问记者:“挂了牌也没用,现在的中学生长得那么成熟,谁知道他是否成年?”
记者在成都火车北站、红星路一带随机调查了15个小卖部,结果没有一个小卖部的主人知道这一规定。而在成都几所中学周围,记者发现,几乎每所学校门口都有卖酒的小卖部。
专家分析“禁酒令”难执行有原因
为何“禁售令”难以奏效?四川合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彭商建指出,立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其初衷是好的,但操作起来难度很大:其一,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未成年人购买烟酒,往往充当的是“跑腿”角色,成年人忙于工作、生活,让孩子买烟酒是常事;其二,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本质差异是年龄,而从生理发育看,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特征具有很大的交叉性,而“禁售令”不可能要求消费者凭身份证购物。从海外的立法经验来看,采取购销实名制,立法要求烟酒零售商查看顾客的身份证件,并加大惩处力度,对擅自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处以巨额罚款、吊销工商执照等处罚,也许才是保障未成年人远离烟酒毒害的有效途径。
另据了解,从1999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5条就规定了:“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但是其中并没有规定明确的惩戒措施,只是起了一个倡导的作用。
记者还就此采访了成都市疾控中心相关专家。专家表示:成都就曾出现多起未成年人饮酒引发重大疾病并出现醉死的案例,保护未成年人远离酒精的侵害,不仅要靠商家严格实施禁售条款,还应引起政府、学校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动态追踪商务部将出实施细则
针对“禁向未成年人卖酒”缺乏可操作性这一问题,记者致电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规范属于推荐性标准,不属于强制性标准,商务部将于近日出台标准的实施细则。
中国酒类商业协会秘书长刘员则对记者说,商务部这个行业标准“实施起来确实需要时间,不可能一蹴而就。”他同时认为,为更好地执行,应制定罚则,明确执法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