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佳超市表示积极整改 近日,记者接到一位吴先生的投诉称,他在西安市的东郊四医大对面有一个名为“新一佳”的大型超市里购买了两包过期的火腿肠,它们分别是得力斯牌龙凤火腿肠以及雨润火腿肠,分别已过期5天以上。吴先生非常生气地对记者说,“以后还怎么相信这样的大超市?他们卖过期的食品,真是不把消费者的健康放在眼里。”记者看到吴先生的手里拿着的得利斯牌龙凤香鲜肠外包装上清楚的标着生产日期为2006年4月11日,保质期时效为60天。而另一个雨润牌熏肉肚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也是2006年5月12日,保质期为30天。截止消费者吴先生的购买日,已经超出约5天的时间。 调查:过期火腿肠依然在销售 记者来到位于东郊兴庆路的新一佳超市发现,像吴先生所投诉的过期火腿肠却依然在新一佳超市二楼的货架上销售。而且在一楼的熟食区记者还看到了到处飞舞的苍蝇。 揭秘:供货商:过期火腿肠只因没有及时改生产日期 记者通过多方的打探和调查,采访了一位给西安很多家超市供货的食品供货商王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王先生也是很无奈地告诉记者说,“这是因为他们没有及时的更改生产日期,其实更改生产日期都是这个行业多年的潜规则了。我们供货商大多数情况下都要受制于超市的,因为这直接影响到我们产品的销售额。”对于行业的潜规则是如何运作的,王先生告诉说:“有一些商品是我们提供给超市,而超市还有一些商品是我们派专人进行销售或者促销的,这些促销商品多数是保质期短、容易变质的食品。” 据他介绍,促销这些食品的供货商就像承包超市柜台的个体户一样,商品销售多了,供货商赚钱就多,如果长期积压销售不出去,供货商就赔钱了。所以,超市内的供货商在销售自己商品的时候就会更改生产日期、延长食品“寿命”,而供货商的这一做法也得到了超市的纵容。因为市民采购完在收银台结账后,某种商品当日销售数量、销售金额的数据都会自动存在超市的电脑中。超市的工作人员在给供货商结账的时候,就自然会从金额总数里面扣除超市“提成”的那一部分。 监管:西安市消保处:超市的问题可以找区上的消保处来查处 记者就新一佳超市销售过期火腿肠的问题,首先咨询了西安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一位工作人员称,现在像这类的问题的执法权上面规定已经转交给了西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来查处和管理。记者又咨询、采访了西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的辛处长,辛处长就此问题告诉记者,要处理这样的问题还得消费者自己写份材料,带上相关的凭证到消保处来,更可以找当地所管辖范围的区上消保处来处理。 回应:新一佳超市:坚决不会给过期的产品改“生日” 记者采访到兴庆路新一佳超市的负责人陈店长,陈店长就超市销售过期火腿肠问题向记者表示,一旦核实确有此现象,他们会立即撤柜和销毁过期的食品,同样也会向消费者赔偿。对消费者已造成的任何问题他们会负责到底,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赔偿。他们也会在近期对超市进行整改,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把进货质量关。针对行业内的为过期食品改日期现象,陈店长说在他们超市这样的现象和做法坚决不会发生。 (雅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