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2006年下半年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三大体系、六项制度建设
以构建现代化的首都食品安全控制体系为目标,以市场准入制度为核心,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网络和责任体系、监测体系、信用体系,抓好三级监控网络基础工作的落实,切实发挥监督员的作用,拓展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渠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的科学评估、市场准入、监测与监督抽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信息归集发布和日常监督协调等六项机制。
(二)严格准入制度,大力提升市场规范化水平
一是进一步大力推进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建立区县政府牵头,各部门协调配合的良好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有形市场升级改造规划方案,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加强食品质量监管,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检查验收、食品冷藏销售等制度,提高有形市场的管理水平。
二是建立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水产品必须提交水生动物疫病检测报告和产地证明方可入市交易。建立水产品经销台帐,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实现水产品全程追溯。强化市场主办单位责任,建立日常消毒、委托检验和疫情报告等制度。
三是建立蔬菜市场准入制度。进京蔬菜基地(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或农民合作组织,出具产地证明和检测报告,推行品牌蔬菜包装上市,实行标签编码管理,引导大型物流配送企业参与批发经营。
(三)进一步推进现代化食品流通网络建设
一是充分认识新形势下郊区现代流通网络的作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建立食品流通网络对于满足农民的消费需求,引导农民创造新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开发农村市场的潜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加强规划指导,使农村连锁店的发展有章可循。各区县要深入贯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实施方案,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全盘考虑本区域农村食品流通体系的建设,将 “建有符合农民需要,能够满足农民日常需求的连锁超市或便利店”作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内容。
三是继续提升农村食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覆盖面。继续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力争到2010年,本市郊区乡镇以下消费品零售额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0%,村镇连锁超市、便利店商品统一配送率达到70%以上。
(四)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深化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工作。在150个蔬菜生产基地和企业应用IC卡和条形码追溯系统。统一规范蔬菜产品标签信息,建立生产履历中心,记载产品用药、休药、交割、运输、批发、零售等信息。将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到本市重点养殖基地的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中。
二是研究建立畜禽产品物流追溯体系。通过在本市重点养殖基地对动物产品佩戴耳标、脚标等手段,在屠宰和流通环节应用RFID(非接触式微型无线射频识别技术)等技术,实现对畜禽产品养殖、收购、屠宰、分割、运输、销售等信息进行记录,形成追溯档案。
(五)强化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一是制定并实施奥运食品安全监控方案。针对奥运食品定点供应基地和企业的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食品的理化、卫生和微生物等安全指标、动物性食品抗生素、激素残留情况制定专门的监测监控方案,提前两年开展动态监控。
二是着手建立奥运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综合运用IC卡、RFID电子标签的智能读写、加密通信等功能,结合对运输车辆的GPS定位系统和温度、湿度自动记录装置,实现从生产基地经加工企业、物流配送中心到奥运村的全过程控制。
三是积极推进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严格执行《北京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办法》,餐厨垃圾的产生者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收集、存放和处理餐厨垃圾的专用设施、设备,运输餐厨垃圾应当实行准运证制度,使用专用密闭机动车辆。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在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中的研究和使用,积极推广先进的技术和设备。
(六)强化食品安全监控系统的应用,提高食品安全控制力
一是充分认识首都食品安全监控系统的重要意义。食品安全监控系统的研发历经了一年半的时间,目前已全面开通,系统实现了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全程监控,体现了首都食品安全监管的信息化、智能化和整体化,对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快速反应和市场控制能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是加强系统运行的维护和管理。系统运行以后,要认真研究数据录入和系统维护方面的具体问题,完善配套制度。结合系统的应用,进一步完善食品准入备案、监测抽查、下架公示的相关程序和规则、标准,落实该系统与信用监管数据、食品安全评价、应急处理机制的衔接,加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与执法协作。
(七)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加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对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的治理,积极构建市、区(县)级、连锁配送专营店三级农业投入品控制体系,严格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等投入品的销售和使用。
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以非连续生产企业、委托加工企业、分装企业为重点,加强对生产企业的巡查、执法检查和无证查处,严格实施强制检验,将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清除出市场。
三是对重点食品品种开展专项整治。针对乳制品、牛羊肉、饮料、油炸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消费者投诉较多或合格率较低的食品开展重点整治。
四是整顿和规范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秩序。以批发市场和农村集贸市场为重点区域,以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等为重点对象,加大食品市场监管力度,打击无照经营和以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
五是开展季节性和节日专项检查。开展“十一”、中秋、元旦和夏季、冬季等节日和季节性专项执法检查,确保节日消费安全。夏季是食物中毒多发季节,各部门、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大对各类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加强对中小餐饮企业、民俗村户、露天餐饮、建筑工地食堂的检查与规范,加大对畜禽产品和冷冻饮品的监测抽查力度,大中型商场、超市和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便民店全部实现畜禽产品冷链流通和冷藏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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