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国家发改委下达临时价格干预通知后,各地将陆续出台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企业名单。国家发改委网站1月18日发布消息称,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切实做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工作。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尽快研究提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实行提价申报的具体商品目录及经营者名单,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同时抓紧审核市(地)、县级人民政府实行调价备案的商品及企业名单。
1月15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列入提价申报目录的生产企业提高商品及服务价格,应当在提价前十个工作日,按规定将提价申请书面报告送达价格主管部门;一次调高价格4%以上的列入调价备案名单的流通企业,应当在调价后24小时内,将调价书面报告送达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17日,国家发改委在其网站上,公告需提价申报的12家市场占有率较高的食品企业名录,这些企业均处在维系民生的方便面、食用油以及乳品行业。国家发改委通知下达至各地后,各省相关部门迅速出台了,列入实行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内的重要商品、服务及企业名录。
福建省物价局对粮食、乳品行业的12家企业采取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列入提价申报的商品种类和企业目录如下:大米类:莆田东南香米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龙岩市嘉丰米业有限公司;面粉类:龙岩市小洋面粉厂,厦门海嘉面粉有限公司;方便面类:弘发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福州顶益食品有限公司;食用植物油行业:厦门中盛粮油企业有限公司,福建世纪印福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福清康宏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福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乳品行业:福建长富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明一乳业有限公司。
吉林省发改委1月17日公布了,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需调价备案的第一批企业名单。其中,由省发改委受理提价申报的生产企业共11家,由市(州)价格主管部门受理调价备案的批发、零售企业共28家。省发改委受理提价申报的生产企业有:吉林德大有限公司、吉林省慧泽油脂有限公司、吉林不二蛋白有限公司、敦化市大源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四平红嘴油脂有限公司、吉林正大实业有限公司、吉林新方圆牧业科技饲料有限公司、长春谷实饲料有限公司、长春禾丰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吉林长春皓月清真肉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乳业集团广泽有限公司。
就在各地落实价格干预措施的同时,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17日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重点是制止市场不合理的涨价,特别是制止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类价格的不合理上涨。
去年5月份以来,中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出现较大幅度上涨;8月份以来,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连续五个月超过6%。今年1月上旬,36个大中城市豆油、猪肉、牛肉和羊肉零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58%、43%、46%和51%。
针对价格干预存在影响市场价格机制的质疑,周望军解释说,对极少数企业的干预和对极少数商品的干预不会影响市场机制的发挥。周表示,并非只有中国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各国政府对价格违法行为,对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行为都是要打击的。西方发达国家、亚洲国家如日本、韩国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都曾经采用过价格干预措施。
周望军还提到,在1996年和2003年,中国都曾经采取过价格临时干预措施。2003年对防治“非典”用品如口罩、中药材、白醋、食盐、洗涤用品等曾进行价格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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