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取得QS认证的28大类食品,今日起必须无条件下柜。记者昨日从桂林市质监局获悉,即日起至3月底,质监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对全部28大类食品中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生产和销售食品、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的行为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
今年元旦起,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包括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5类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包括边销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
根据桂林市实际,并经国家质检总局和区质监局同意,今日起,凡没有取得QS标识的上述28大类食品,一律不得在我市生产和销售,已流入市场的必须无条件下柜。3月底之前,质监部门将在生产、流通领域内开展地毯式查处,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食品生产加工者,属于已获证企业要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对已申请但未获证的企业,一律不予核发生产许可证,并通报工商、卫生等部门。
此外,今年1月1日起,生产糕点、豆制品等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类别的生产企业,如果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一律不准无证生产食品。2008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以生产日期为准),无论是否加印(贴)QS标志,都不在无证查处范围之内,允许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据了解,本次检查的重点是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销售的企业,严禁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企业继续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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