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将至,为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节日期间食品消费安全,1月24日,南宁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2008年1号消费警示。
采购食品要“四看”
春节办年货,是市民的传统节目。琳琅满目的商品,也容易花了市民的眼睛。因此,12315中心提醒市民,在选购商品时一定要擦亮眼睛。首先要注意查看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其次要检查食品的包装标识,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整,密封是否完好,其厂名厂址、产品成分、生产日期等标识是否齐全,食品是否仍在可食用的保质期内。一定不要购买包装破损、标识不符合要求的食品。
质量证明,也是区分食品优劣的一个重要标志。市民选购时要注意注意区分食品的认证标志,建议选购已获国家认证的并标注有绿色食品、“QS”(食品安全认证)等标志的食品,购买猪肉等食品时要注意查验其检验检疫证明。购买散装、裸装食品时,市民更需要练就火眼金睛了,一定要注意查看食品是否存在异味和掺有杂质,不要购买外观过于鲜艳、“卖相”过于好看等有点异常的可疑食品。
外出就餐要“三不”
春节将至,举家外出吃一顿热闹的年夜饭,或者三五朋友外出觥筹交错一番,乃是一大惬意之事。可市民不要光顾了高兴,而不注意卫生和食品安全。12315举报中心提醒市民,在外出就餐时,一不要贪图方便,不要因为节省时间精力而光顾无证无照的小摊点、小饮食店;二不要贪图便宜,不要因为价格实惠而选择在卫生条件和就餐环境“脏乱差”的餐馆就餐。对餐具消毒没有保障,凉菜制作、贮存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夜市、饮食摊点,建议谨慎消费;三不贪图口感,不要因为口感爽快而食用野生动植物,尽量不吃或慎吃生食淡水水产品。
留存票据理性维权
市民当然希望能快乐购物,安全消费,但也不能放松维权这根弦。市民消费时应保存好购物、消费发票等相关凭证,以便事后维权。就餐时如认为饭菜存在食品卫生问题,应尽量保持饭菜原状,并立即与餐饮单位负责人交涉。造成健康损害的,应及时就诊并保存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证据。
发生纠纷时,消费者也应做到理性维权:属于流通环节的食品质量问题,可拨打工商部门热线12315投诉;属于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问题,可拨打质监部门热线12365投诉;属于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问题,可拨打卫生部门热线2435214投诉;如遇拒不开具消费发票的情况,可拨打税务部门热线12366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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