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山西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直管餐饮单位严把进货关,规范加工操作,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通知要求,全省各餐饮单位要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食品,不得采购“三无”产品,严禁采购来自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生猪肉和无检疫合格证明的其他肉类;杜绝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杜绝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杜绝腌制不透的酸菜加工食品。加工食物时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另外,各餐饮单位要严禁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用量添加。
(张改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