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位于亚洲东部,国土面积为37.8万平方公里,森林面积占国土面积的近70%,山地和丘陵约占总面积的80%,耕地面积469.2万公顷(7038万亩),人均耕地面积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10。2005年总人口为1.28亿,其中:农业人口832.5万人(粮农人口300万人),占总人口的6.5%。
(一)粮食供需等基本情况
1.粮食生产和消费情况
日本近年谷物产量950万吨左右,消费量3600万吨左右。其中水稻产量850万吨左右,消费量900万吨左右,基本自给;小麦产量80万吨左右,消费量600万吨左右,绝大部分需进口解决;玉米产量极少,消费量1600万吨左右,几乎全部依赖进口。另外,大豆产量在25万吨左右,消费量500万吨左右,绝大部分需进口解决。如2004年日本谷物产量981万吨,其中稻谷873万吨,小麦86万吨,大麦18万吨。谷物进口2643万吨,其中大米73万吨,玉米1625万吨,小麦548万吨;出口19万吨(大米)。
2.食物消费结构变化情况
据农林水产省综合食物局介绍,由于经济的增长、生活节奏的加快,日本人的饮食消费习惯和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饮食消费结构趋向于欧美。受此影响,日本的食物生产和消费总体呈下滑状态。食物生产额(按金额评价)的自给率由1965年的86%下降到2004年的70%,其中主食用谷物(大米、小麦)自给率由80%下降到60%;食物卡路里消费(按热量评价)自给率由1965年的73%下降到2004年的40%,其中谷物(含饲料)自给率由62%下降到27%。日本人饮食消费结构中大米的卡路里消费(按热量评价)逐年下降,1960年人均每日热量消费为2291大卡,其中大米为1106大卡,占热量消费的47%;1980年人均每日热量消费为2562大卡,其中大米为770大卡,占热量消费的37%;2004年人均每日热量消费为2562大卡,其中大米为600大卡,占热量消费的23%,即从1960年到2004年人均每日大米的消费量减少了一半。
3.2006年至2007年大米供给、消费及库存情况
据北海道农政事务所提供的资料显示:2006年6月日本全社会大米库存为260万吨,其中:政府储备米77万吨、农户储存58万吨、批发商库存94万吨、零售商库存31万吨。2005年当年大米产量为833万吨,其中:政府收购40万吨用于储备大米轮换。2006年大米总供给量为1093万吨,当年消费总量为844万吨。预计2007年6月末全社会大米库存为249万吨,其中政府储备大米77万吨。
(二)粮食流通政策的演变
日本的粮食流通体制自战后以来经历了由政府直接管理到间接管理的演变,并形成了较完善的粮食宏观调控体系。
1.从自由交易到国家统购统销(上世纪20~60年代)
上世纪20年代以前,日本粮食流通实行自由买卖,政府不加干涉。明治年间各地设有大米市场,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市场自由交易。从上世纪20年代开始到60年代,由于战争的影响,日本国内经济崩溃,临近战争结束时,日本的农业生产比战前下降了40%,人均谷物量由228公斤减少到130公斤,粮食危机严重。为了保证城市供应,稳定大米市场,政府不得不干预粮食市场,改粮食自由流通制度为政府直接统制。1942年日本政府出台了《粮食管理法》使粮食统制更趋法制化,该法不仅将大米列为统制物资,还将包括麦类、薯类、水产品、加工食品在内的一切食物都列为统制物资,实行配给。
2.引进市场机制(二十世纪70~80年代)
上世纪60年代后期到70年代初,由于生产的发展,大米产量迅速增长,连续几年产量超过1000万吨,1967年总产量达到1440万吨的历史最高水平,结束了长期以来困扰日本的大米不能自给的局面,甚至出现了大米过剩,政府大米库存激增,财政负担相应加重,以及优质大米暗中流通、黑市交易增多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为了平衡供需,减轻财政负担,在粮食流通中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一是自1969年起实行了自主流通米制度,即把农民出售的大米分为政府管制米和自主流通米两种。自主流通米的数量由政府确定,在价格形成上间接干预,但政府不负责购销。二是实行生产调整,限制产量。即由政府根据大米的供需预测,确定减种转产的目标面积,逐级分配下达,直到农户。向农户收购大米也改按全部数量收购为预约限量收购。三是取消粮食配给制,废止《物价同治令》对大米销售价格的制约。四是放宽了指定集货业者、批发业者、零售业者的必要条件,扩大业务范围。五是设立自主流通米价格形成机构。自主流通米通过招投标,公开、公平地形成大米批发的全国指标价格,成为各地进行批发交易时的价格基础。通过上述改革,日本形成了政府收购与自主米流通的双轨制。
3.实施部分管理间接统制(上世纪90年代中期后至今)
1993年日本大米大幅度减产,当年产量只有783万吨,比上年减产26%,导致了供给紧张。由于日本政府没能有效地稳定市场供给,发生了“平成米骚乱”、“黑市交易”。乌拉圭回合之后,日本政府在保持国内大米供求基本平衡的同时,每年又不得不进口一定数量的大米(日本承诺每年要进口77万吨大米)。面对国内市场和国际贸易方面出现的问题,1995年,日本粮食流通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并开始实施《关于主要粮食需求及价格稳定之法律》(简称《新粮食法》),政府开始逐步退出收购,限定政府米数量,并增加计划外流通米,允许农民自主销售生产的大米。以政府米及进口米设立专项储备,废止农户向政府交售粮食的义务,确保计划流通米的稳定流通,建立价格形成中心使价格真实反映供需状况。到1999年4月,以大米贸易完全自由化为标志,日本粮食流通基本实现了市场化,国家只管大米储备并对粮食市场实行间接调控。在粮食流通体制随供求关系变化而不断调整的同时,日本政府通过补贴等多种措施引导农民减少水稻种植,转种其他作物,以缓解大米过剩带来的压力。
(三)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及粮食补贴政策
1.粮食价格形成机制
1972年以前,按照《物价统制令》的规定,大米的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都由政府统一规定。1972年废止了对销售价格的统制。目前,大米的价格形成是由买卖双方通过大米价格形成中心以招投标方式竞价交易形成。大米价格形成中心于每年7月下旬开市到次年7月下旬结束,每月组织一次交易。交易方式有传真交易、网上交易、现场交易、邮递交易四种。大米价格形成中心对进场交易买卖双方的资格有各种限定:即卖方为县级(相当于中国的省级)以上农协(集粮集团),必须有8000吨以上的大米收购量,收购量的三分之一必须进入价格中心交易,每次交易量在200吨以上,全国有40家左右;买方为政府备案的批发商,全国有300家左右。买卖双方交易时,中心对卖方提出最高限价,即以上年度最后三笔交易的平均数为最高限价,对买方没有限制。交易结果交中心监视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执行。大米价格形成中心的费用开支由国家负担50%、交易双方负担50%。
2.粮食补贴政策
日本的粮食补贴形式已从过去的流通、生产环节为主,转向以支持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为主,大大增加了“绿箱”政策的补贴支出,并保持了较高水平的“黄箱”政策的补贴资金。目前日本对粮食的补贴主要有:一是为了稳定粮食生产者收入而建立的稳定基金,基金由政府和生产者按大约3:1的比例共同建立,当生产者收入低于正常收入的80%时,由稳定基金进行补偿。二是对粮食生产的基础设施进行补贴,农户购买农业机械设备可获得一定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