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两位市政协委员与市食品生产监督所的执法人员一起,来到船厂路的易初莲花超市,重点关注食品及与食品有关的器具是否有QS标识。本报记者全程目击,发现部分产品还没有规范地加注QS标识。
两个商品同用一编号
QS是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标识,产品包装上有了QS,就表示有一定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市民们对食品类的QS标识已有一定认识,陪同检查的市政协委员廖瑛就说:“我自己平时上超市买食品,总不忘看看包装上有没有QS标识,觉得有这个标识,更让人放心一点。”
执法人员一圈检查下来,发现了一些乱贴QS标识的商品。在一种菜干的外包装上,QS标识倒赫然在目,但除了价格标签外,生产厂家、产品名称等一概缺失。执法人员钟全斌说:“这样的QS标识肯定不规范,我们要进一步查证。”而另一家厂家生产的冰糖和黑木耳上竟出现同一个QS编号,按规定,两个产品必须用不同的两个QS编号。
塑料制品缺QS标识
目前,食品类商品都要求在包装上加注QS标识,而与食品有关的一些产品也将逐渐要求加注此标识。市食品生产监督所所长马金舟介绍道,到今年1月1日,所有生产塑料砧板、塑料一次性杯子、塑料水杯、塑料奶瓶、保鲜膜、塑料食品包装袋、密胺碗碟等商品的厂家,必须为上述产品申请到生产许可证,并在12个月之内在包装上加注QS标识。也就是说,到明年1月1日,上述与食品有关的塑料制品都必须有QS标识,否则不能上架销售。
检查中,执法人员又发现了一些问题。由福建福州远洋塑料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种塑料砧板,上面没有QS标识,而这一产品早在2006年12月19日就得到了生产许可证,按规定凡是2007年12月19日以后生产的砧板上都得有QS标识,但这批生产日期为2008年1月2日的砧板却依然没有加注QS标识。另外,台州市黄岩威博利塑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种塑料饮水杯上,虽然有QS标识,却没有编号,这种标识也是不合格的。
今后可查询真实性
检查中,市政协委员廖瑛、陈琪提出了一个疑问:“老百姓只能看到商品上是否有QS标识,却搞不懂有QS的商品是否是胡乱贴的标识,要是厂家为了销售产品,没有生产许可证,也冒贴一个QS标识,老百姓岂不是要被欺骗了?”
对此,市质量技监局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朱明解释说,目前本市正在研制一种QS信息查询终端机,今年内将在约300个大卖场、超市安装到位。这个机器类似条形码价格查询系统,市民在超市购物时,只要把QS标识下的编号输入机器,全国联网的查询终端就会把QS是否真实等信息告诉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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