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兰州晚报》报道 昨日,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28大类食品取证期限已至,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从昨日起我市质监部门全面进入执法期,对无生产许可证而进行生产、销售的食品进行严厉查处。据市质监局食品科负责人介绍,从昨日起,凡发现生产加工者存在无证生产销售、制假制劣、伪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冒用QS标志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违法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罚。目前,我市质监部门执法人员已开始查处工作。
市质监局提醒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要向供货商索要生产许可证,并核实相关信息,无证或没有加贴QS标志的商品,要及时下架。消费者在购物时,也要注意购买加贴QS标志的食品。
(许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