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酝酿推荐、认真审核和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近日,荔浦县工商局评选出首批30家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并举行了授匾挂牌仪式。
据了解,食品安全示范店要求达到证照齐全、亮证亮照经营、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商品标识完整清晰、明码标价、计量准确、全面履行合同、建立进货验收、购销台帐、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环境明亮清洁、商品陈列规范、诚信守法经营、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承诺不售假并主动赔偿以及经营以肉类、蔬菜等农产品、水产品和畜产品为重点的食品,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等条件。在此基础上,荔浦县工商局还加上了一条“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以充分体现客观、公正。
工商局的负责人表示,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系数确保人们吃上放心食品是我们的目标,示范店的门将向所有的食品经营者敞开,只要符合条件的均可加入,相信这30家示范店能发挥传、帮、带示范作用,我局争取年底将全县示范店的规模扩展到100家。
由于消费者认可此“金字招牌”,挂牌后经营额直线上升,因而受到了业主的普遍欢迎。
(蔡文通 韦 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