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保障全市肉食品质量安全,特别是奥运会期间肉食品质量安全,把好超市、专卖店肉品及畜禽批发行的畜禽质量关。依据省农业厅和省国内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联合下发的赣内贸(消)字【2007】259号文件精神。从4月份开始,景德镇市家畜检疫站对全市超市、专卖店肉品及畜禽批发行的畜禽实行建账管理,要求超市、专卖店及所有畜禽批发行每天按来源、数量、检疫证(有、无)等建立台账,并派专人进行监督管理。
通过实行建账管理,可以达到两个目的:一是能及时掌握超市、专卖店肉品的质量动态及畜禽批发行畜禽的健康状况,及时进行监督管理;二是如超市、专卖店肉品及畜禽批发行的畜禽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及时进行追根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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