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怀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会同县团河镇“怀化市新农农资有限公司团河加盟店”店内的10吨劣质化肥进行依法没收。
上午10点,在团河加盟店内,堆满了各种农资化肥。其中一种由会同县林城复混肥厂生产的林城复混肥,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检验,此批复混肥共有438包10吨,氮磷钾总养分含量仅14%,远远低于标准含量的25%。随后,执法人员立即对该批劣质化肥进行查封。下午1点30分,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劣质化肥进行依法没收,并运回怀化进行集中销毁。该店老板兰大银告诉记者,在购买之前,他并不知道该批复混肥没有达标,在接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整改通知后,他已不对外销售该批复混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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