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农民消费支出同比增长14.1%,比城市居民高出1.6个百分点青岛农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青岛市统计局日前发布的有关资料显示,今年一季度,该市城乡居民的收入和消费支出同步提高。其中,农民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14.5%,仅比城市居民收入增幅相差3个百分点;而农民消费支出则同比增长14.1%,比城市居民消费支出高出1.6个百分点,表明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正在逐步提高。
有关资料显示,今年一季度,青岛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1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5%。从收入来源看,工资性收入3873元,同比增长11.8%。经营性收入340元,同比增长36.6%。转移性收入1427元,同比增长28.6%,其中养老金或离退休金1220元,同比增长24.6%。财产性收入112元,同比下降14.5%。
今年一季度,全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44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5%。其中,工资性收入1051元,同比增长11.5%。家庭经营收入1196元,同比增长15.9%。财产性收入87元,同比增长6.8%。转移性收入115元,同比增长38.5%。
在收入提高的带动下,今年一季度,青岛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也相应提高,城乡居民的消费支出分别增长12.5%和14.1%。其中,城市居民用于食品、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娱乐、其他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分别增长18.9%、12.3%、23.8%和17.3%。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5.3%。衣着支出增长2.2%。居住、交通和通讯支出分别下降4.8%和37.3%。农村居民消费中,食品类支出增长21.6%,衣着类支出增长3.9%,居住类支出增长1.9%,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20.3%,交通和通讯支出增长20.2%,文化教育娱乐及服务支出增长11.6%,医疗保健类支出下降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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