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5日出台《2008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提出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职能,继续对小麦粉、食用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乳及乳制品、豆制品、海产品、调味品、酒及饮料等10大类食品实行重点监管。
对于工作具体目标,方案提出,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区县(市)、街乡(镇)和社区(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各区县(市)政府对街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率达到100%。方案提出,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地产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在食品流通环节全面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规范城镇食品批发市场、农村大型集市的食品销售行为,增加现场检测手段。
方案提出,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建设,各区、县(市)政府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推进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建设,在各街乡(镇)和社区(村)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工作机构。要加大食品安全事件查处和督察督办力度,尤其是加强食品各环节监管。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继续推进实施28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建立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加工销售制度,并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严格实行经营主体资格审查制度,依法查处无食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食品行为。继续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监管。
方案要求加强保健品、儿童食品及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一是要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监管检查。查处无证生产和经营保健食品及生产销售无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化学药制剂等违法问题,严格监督查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二是要加强对儿童食品的监管。加强对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从严核发有关证照,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立即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予以取缔;加大对儿童食品批发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和有毒有害儿童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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