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优惠政策。用好用足国家、省、市生猪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对能繁母猪养殖实行补贴,每头100元;对能繁母猪开展保险,保额为每头1000元,保险期为一年,保费为每头60元。其中,国家及省政府补贴36元,市、县财政补贴12元,保户承担12元。全市现有12.0396万头能繁母猪,截止4月底,已完成保险母猪2.3万头;对生猪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建设项目给予补贴,有16家标准化规模生猪场入围,将获补助资金840万元。
二是提高养殖技术。对全市养猪场实行建档管理,强化技术培训和指导,适时聘请省、市专家深入各县重点开展生猪标准化生产、规模猪场饲养管理、动物疫病防治等技术。今年已举办生猪产业发展培训班8期,培训210人次。并充分利用三明农业155、生猪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村会协作等方式积极为养殖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配套服务,保障了生猪产业的依法、科学发展。同时,引进推广了生物发酵猪舍零排放养猪技术,已在沙县等地广泛开展,有效解决了畜禽养殖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与危害。三是抓好示范带动。大力实施现代畜牧业示范工程,通过实施标准化养殖场、养殖示范小区建设、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等建设项目,不断增强规模企业的示范带动力,促进了周边农户的生猪生产。全市已发展生猪规模化养殖场102个,年出栏生猪50多万头,占全市生猪出栏总数的30%。
四是强化疫病防控。加强生猪检疫和重大传染病强制免疫,健全生猪免疫档案。严格生猪屠宰和流通的检疫和监管,防止疫病发生和流行。大力整治生猪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垄断销售、欺行霸市等行为。加强兽药和饲养市场监管,严格准入制度,严防假劣兽药以及“瘦肉精”、人用药等禁用药品进入市场,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猪技术,已在沙县等地广泛开展,有效解决了畜禽养殖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与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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