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麦地一食杂店明知经销的食品过期,仍然抱着侥幸心理上架销售。日前,这家位于市区麦地南路的食杂店被仲恺高新区工商分局龙峰工商所查处。
检查:众多食品已过保质日期
当天,工商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立即前往该食杂店。经检查,该店有6个品种共135件过期食品正在货架上销售。这些过期食品包括“芬达”苹果汽水、“阳光地带”橙汁、炭酸饮料、米浆、果汁、糖果等,其保质日期均为2008年2月份和3月份。该店还有部分正在销售的糖果无法在外包装盒上找到保质日期,执法人员撕开价格标签,发现保质日期被故意遮盖,上面注明的保质期限已过。
询问:业主称是由于店内人员的工作疏忽
在现场接受执法人员询问时,店主李某辩解称自己经常外出联系业务,没有认真督促店员定期检查清理商品,店员是刚聘请的,对工作程序等不熟悉,以致部分食品已过保质日期也没有下架处理。当再被问及为何将价格标签贴在外包装盒的保质期上时,李某无言以对。
提醒:市民购物要看清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
工商执法人员遂依据《食品卫生法》及《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的有关规定暂扣了该店所有过期食品,并下发询问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到工商所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过期食品危害很大,不但会引起食物中毒,其中的致癌物质更是会对人体健康造成隐患。因此市民在选购食品时一定要仔细查看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若发现标签模糊甚至无法查找时,要及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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