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94-02-22批准 1994-09-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乙酰甲胺磷在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过乙酰甲胺磷农药制剂的谷类、蔬菜、水果等农作物。
2 引用标准
GB 14876 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3 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见下表:
项 目
指 标,mg/kg
粮食(原粮)≤
0.2
蔬菜 ≤
0.2
水果 ≤
0.5
4 检验方法
按GB 14876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广西农学院同位素研究室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临夏、王永芳、黄光伟。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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