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履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促进粮食流通监管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不断提高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质量,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推先评优提供科学的考核依据,日前,镇江市粮食局制定下发了2008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包括经费落实、制度建设、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开展、案卷管理、《条例》宣传及其他工作等七个方面,考核采用计分制,总分为100分,达到要求得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年底,市粮食局将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推先评优,对工作开展较好的辖市、区粮食局和监督检查人员进行表彰,促进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更上新水平。
(映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