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 专题报道 | 市场营销 | 市场行情 | 终端传真 | 城市营销 | 分析报告 | 糖酒会 | 人才市场 | 会展信息 | 法律法规 | 《新食品》
   如何找?
您现在的位置是: 资讯中心首页 -> 市场行情 -> 粮食类 -> 正文

强化粮食流通统计
糖酒快讯   2008-04-02 12:01    
 
   我国粮食流通统计是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的基础性工作,粮食流通统计数字则是各级政府搞好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的重要依据。

  粮食流通统计的关键在于保障粮食统计资料的客观性、准确性、科学性和及时性,尤以准确性至关紧要。然而,目前粮食经营企业中的一些民营、个体业主漠视粮食流通统计法规执行,因建立粮食经营台账不规范和瞒报、漏报、不报等导致粮食流通统计数字失真的问题较为严重。

  一、宣传思路和教育对策并举,因势利导提升粮食流通统计认识

  就目前而言,对于如何开展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作了明确规定,国家粮食局也专门制定了《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省、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均在上述基础上结合实际制订完善了相应制度及运作程序。应该说,当今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操作有据可依。但为何仍会出现粮食经营业主建立粮食经营台账不规范和粮食统计数字瞒报、漏报、不报的现象呢?这无疑与认识不清和利益驱使有关。从宣传教育角度看,粮食流通统计的重要性还远远未达到深入人心的地步和让人意识到有义务执行的程度;而从利益驱使方面看,则是由于义务责任感的缺失,令相当一部分民营、个体粮食经营业主往往醉心于从管理的漏洞、空隙、甚至违法经营中寻求发展空间和机会,而不是通过培养壮大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来求生存、谋发展。

  有鉴于此,当前应该突出两个重点:一是改进宣传方法,提高认识。从内容上,围绕粮食经营企业义务意识行为的养成,紧扣《条例》精神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及各项规定并结合全社会形势宣传内容等大力开展宣传工作;从形式上,在把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纳入粮食流通法规宣传大格局的前提下,还要创造条件开展“学法律、讲权利、尽义务、讲责任”专项宣传,利用召开会议和监督检查时机经常宣传,采取制作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对粮食经营业主和统计人员延伸宣传等,以此加大《条例》等有关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宣传力度,用有针对性、有说服力的深入浅出的宣传阐释,使接受对象耳熟能详,为义务履行奠定基础。二是更新教育理念,端正认识。在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粮食流通统计运行现状中抓紧粮食流通法规教育,要把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提高到关乎国家粮食安全、关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局的高度开展教育。要围绕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一切消极因素制订对策。针对特定对象,采用经常化、长期化和启发式、引导式方法,正本清源,使其深刻认识到建立粮食统计台账不规范和不按规定报送粮食经营基本数据和基本情况等是严重损害国家利益行为。遵照《条例》等法规,旗帜鲜明地树立维护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严肃性的正确认识,确立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在人们心目中的权威性。同时,还要不断适应形势发展变化,有的放矢拓展层面和空间,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使其更加深入人心,在规范粮食流通统计行为中起推动和促进作用。通过突出宣传教育,注重把总结粮食流通统计实施经验与借鉴贯彻其他法规的做法结合起来,构建起强有力的宣传教育主阵地、主渠道和新机制、新体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更好地为做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鸣锣开道”。

  二、依法整治与监督检查相结合,规范粮食流通统计行为

  从一般意义上说,制度健全是行为规范的基础。可是据了解,在目前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比较健全的情况下,违规行为却呈愈演愈烈之势。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形,表面上看似乎是管理措施还不到位,而深层次的原因却因不像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性那样直接,容易被人忽视,因此无论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还是粮食经营企业乃至全社会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再加上《条例》颁布在先,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出台在后,建立粮食流通统计台账不规范有先天不足的因素。瞒报、漏报、不报等三种不按规定报送统计数据和情况行为在实际中查核比较难,且有普遍存在之势。加之不少民营、个体粮食经营业主还抱有“法不责众”的心态,更加大了规范粮食流通统计行为的难度。

  在此,仅靠处罚个别案例扭转局面必然无济于事且收效甚微,而必须突出两个抓手:一是加大打击力度,依法规范。以依法查处建立粮食流通统计台账不规范和不按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基本情况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辅之采取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等,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严惩不贷。当前特别要纠正一些地方所谓怕影响社会和谐而对依法查处缩手缩脚的错误做法。要理直气壮地明确,粮食流通统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就是必须予以坚决打击的影响和谐的因素。在依法的前提下要有深度、有力度,决不能心慈手软。坚持严格执法,形成高压态势,以此增加违法违规成本,使之不敢违法,也违不起法。还要通过公开审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促使粮食经营企业都步入依法执行粮食流通统计法规正轨。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管理规范。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把监督检查作为规范粮食流通统计行为的重要手段。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内容上要贯穿法制理念,明确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是法定强制性执行制度,所有粮食经营企业都有义务执行,也是应尽职责。特别要注意讲清楚粮食统计台账也是粮食经营台账的一部分,使监督检查更为有力有效。方法上要着眼可操作性规范,帮助和指导粮食经营企业制订细则、细化职责等,对粮食统计资料、统计台账及统计人员资质、统计报表内容、收购进度报送时间、统计纪律、违规处罚等具体事项都作出详细规定。使之既切合实际有章可循,又内容具体便于监督,促进和带动行为规范。通过两手抓两手硬,形成依法惩罚和自我约束相互推进、有机结合机制,督促各类粮食经营企业更自觉地认真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并严格履行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购销存数据和情况的义务,以保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正常运作和规范执行。

  三、加快立法与完善制度配套,相辅相成夯实粮食流通统计基础

  众所周知,目前粮食流通统计法律基础地位尚不牢固。据调查了解,在粮食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总觉得不如工商执法那样有威慑力,相关法规的权威性也受到质疑,令执法人员有“直不起腰”的感觉。在整个粮食流通执法尚不够有力的状况下,粮食流通统计执法又属于其中的“软肋”。同时目前的粮食流通统计违法违规处罚规定中也有些地方还不够清晰明确而不便操作。比如说,对于未按规定报送粮食经营基本数据和基本情况的处罚,《条例》规定处20万元以下罚款;《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则规定为一年内再次发生的,处2万元以下罚款等。这些说法不一,且没有列出具体细节及详细解释,内容也难以全面衔接,有时不免会让执法人员无所适从。另外,有些罚款额度看似较大,却又容易在一定程度上让部分违法违规者滋生“数额大,好耍赖”的非分之想。

  由此,当今应突出两个层面:一是强化法律基础,支撑有力。重点是加快粮食立法来确立正式的法律主体地位,增强慑服力。二是完善制度基础,切实可行。主要从可操作性上加以完善,尤其要制订出更加明晰的“对号入座”处罚办法。仍以未按规定报送粮食经营基本数据和基本情况处罚为例,应在目前基础上详细规定第一次违规如何处置,第二次违规如何处罚,乃至在何种情况下暂停直至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等,要确切具体,让人一目了然,便于把握。再者,罚款额度也并非越高越好。从具体执法情况看,以让违法违规者得不偿失为宜。适度处罚往往更准确有力,也更实在可行。再者为了确保粮食流通统计的运行质量,在粮食市场准入制度逐步走上正轨的情况下,建议不妨尽快建立年审机制,开辟“退出”通道。即对违反《条例》等法规的粮食经营企业通过年审动态淘汰,把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规范与否列入衡量条件,这也是值得考虑的规范方式。通过加固粮食流通统计基础,使之更加适应粮食流通发展需要,并逐步实现“统计调查科学化、统计基础规范化、统计技术现代化、统计服务优质化”目标。

  要通过上述举措,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着力推进和有力提升我国粮食流通统计质量,使其真正发挥在政府粮食宏观调控、粮食流通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中的重要作用,并担当起各级政府粮食宏观决策和搞好粮食总量平衡的参谋和助手角色。

 
(刘俊)
责任编辑:王杝丹 编辑:王杝丹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国内资讯
本信息仅供参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我要评论  推荐给朋友   打印 【关闭
  相关链接
·需求放缓将抑制粮价涨幅 08/04/02
·加拿大玉米播种面积扩大 08/04/02
·湖南粮食产业发展战略座谈会在长沙举行 08/04/01
·五月前孟加拉将进口印度大米40万吨 08/04/01
·泰国大米出口供应大幅下滑 08/04/01
·国家再提今年稻麦最低收购价 08/04/01
·姜堰市粮食工作实施“122”工程 08/04/02
·NASS:美国堪萨斯州小麦作物状况下滑 08/04/02
·“米价风暴”没到广州 08/04/02
·比价效应抑制玉米上涨空间 08/04/02
·涨!涨!涨!粮食进高价时代 上涨态势持续或到2010年 08/04/02
·CBOT大豆、玉米、小麦日涨跌限制恢复到正常水平 08/04/02
·粮食收购价的确定与启动须有双向眼光 08/04/02
·国内粮价后期上涨压力仍大 08/04/02
·世界粮食供需失衡加剧 08/04/02
关于糖酒快讯   成功案例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刊登广告   服务项目   联系我们   建议投诉   帮助
成都九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本站通用网址: 糖酒快讯  食品通  网上糖酒会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川ICP证B2-20050271
客户服务热线: 028-86065777(白天) 88883198(夜间)
网络技术咨询: 028-82821734
传  真:028-86069555  E-mail:serv@tjk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