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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企业名称 |
所属行业 |
所属地域 |
| 1 |
山西绿野牧业公司 |
--农,林,牧,渔业 |
山西省 |
| 2 |
太谷县新乐尔食业有限公司 |
食品及保健品 |
山西省 |
| 3 |
晋中田森全盛园酒店有限公司 |
--住宿和餐饮业 |
山西省 |
| 4 |
长治市东明源精细化学公司 |
--制造业 |
山西省 |
| 5 |
大同金浩有限责任公司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山西省 |
| 6 |
临汾市红金穗工贸有限公司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山西省 |
| 7 |
沃尔玛深国投百货大同永泰分店 |
--批发和零售业 |
山西省 |
| 8 |
太原中兴和商贸有限公司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山西省 |
| 9 |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
--批发和零售业 |
山西省 |
3月13日,山西省工商局向社会曝光了100起食品违法典型案件。2007年以来,全省工商共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3204起,总案值500多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20.971万元。
此次公布的百起案件都是筛选出来的典型案例。被公布的商家除了不法个体商贩,还有一些上规模的企业。
北京华联太原分公司:不能按规定提供检验报告
2007年10月,太原市工商局小店分局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07年8月1日后的37个批次的食品进行检查,要求其提供按照生产批次索要的检验报告。截至2007年11月,其提供的“香飘飘巧克力奶茶”、“多味茶干”等八个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距生产日期已超过半年。
处罚:没收其违法销售的产品,罚款12700元。
太原中兴和商贸有限公司:营养素虚称抑制癌细胞
2007年10月21日,太原市工商局小店分局检查发现,自2005年开始,太原中兴和商贸有限公司与山西一心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合作销售的“善元堂”营养素食品,其宣传页里体现了治疗功效,声称可抑制癌细胞分裂、辅助抵抗肿瘤等。
处罚: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
沃尔玛大同永泰分店:擅自改变生产日期销售食品
2007年6月,大同市工商局城区分局经检大队受市工商局委托,依法对沃尔玛深国投百货大同永泰分店擅自在标签上改变“大年”牌粽子生产日期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沃尔玛永泰分店2007年5月经销“大年”牌粽子,由于临近中国传统节日“端午节”,该店经营者为使消费者认为粽子生产日期更近,私自在标签上改动生产日期,并于2007年5月贴于经销“粽子”的醒目位置,误导消费者购买。
处罚: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
大同金浩有限责任公司:婴儿奶粉未提供检验报告
2007年8月20日,大同县工商局消保股在大同湖东铁路地区进行市场巡查时,发现大同金浩有限责任公司在经销食用油和婴儿奶粉时,未能提供该批商品检验报告和供货商的经营资质手续,也未建立产品进销货台账。经查,该批产品货值约3500元。
处罚: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长治市东明源精细化学公司:生产劣质食品添加剂
长治市东明源精细化学有限公司,从事三聚甘油单硬脂酸脂加工、零售。为和销售员搞好关系,让销售员多推销他们的产品,扩大产品销量,应对方要求把过期结块的乳化剂重新粉碎,分装在标示为山西颐泰恒精细化学有限公司的包装袋里,冒用颐泰恒厂名、厂址销售,共包装20包,重20公斤,于2007年9月被长治市郊区工商分局查获。
处罚:罚款1万元,没收包装袋、劣质食品添加剂40公斤。
晋中田森全盛园酒店:销售侵权汾酒
2007年12月15日,晋中田森全盛园酒店有限公司购进28瓶汾酒,经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指证,系侵犯“杏花村”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被晋中市工商局查处。
处罚: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汾酒28瓶,罚款1万元。
太谷县新乐尔食业公司:假冒知名纯净水
太谷县工商局在市场检查中发现,太谷县新乐尔食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开始生产的“好水”纯净水,其瓶贴上贴有“康师傅集团(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监制”字样,外装潢图案与天津顶津食品有限公司的“康师傅”纯净水装潢图案极为相似,容易使消费者误认,构成侵权。
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
山西绿野牧业公司:精制羊肉无保质期
2007年1月10日,五寨县工商局对山西绿野牧业开发有限公司五寨肉联厂违反产品标识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公司2002年成立以来,上有项目加工和销售羊肉串一条龙生产线。其生产原料除一小部分是屠宰当地羊以外,其余大部分是从内蒙古购进。2007年1月,在肉类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从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以每吨14000元购进的精制羊肉,以及从乌兰浩特市牧羊冷冻食品加工厂以每吨12000元购进的羊前后腿肉共计61吨,包装标识上均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处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临汾市红金穗工贸公司:更换豆奶粉生产日期
临汾开发区工商分局检查发现,临汾市红金穗工贸有限公司从深圳市雅芙食品有限公司购进“雅芙”牌豆奶粉20箱,价值1800元。为销售方便,公司将食品标识生产日期由2006年11月2日更换为2007年1月8日。截至案发,更换包装一箱,剩余19箱未更换,也未销售出去。
处罚:罚款4000元。
百起案件中,除上述案例外,很多都是个体商户产销假劣食品案,涉及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假冒名酒案居多,被假冒的有汾酒、五粮液、茅台、青岛纯生啤酒、葡萄酒等。其余假劣行为还有,销售变质“古城”奶、劣质早餐奶、假冒伊利牛奶、假冒“维维”豆奶粉,制售假冒茶叶、销售不合格色拉油等。这些商家全部受到了重罚,如辛齐业加工注水牛肉被没收销货款10万元,罚款5万元。
其余案例可登录工商局官方网站查看
省工商局昨日宣布,全省11市的100个违法商家及其具体违法行为,目前都已公布于省工商局官方网站:www.sxaic.gov.cn。公众登录后,可进入曝光台栏目详细查看。这些商家,也将被全省工商列入黑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