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绿茶饮料以其独特的口味受到广大消费者喜爱,巨大的商机也让个别企业产生了不安分之心。8月15日,记者从浚县工商局了解到,一外地企业因在浚县销售无“QS”标志绿茶饮料被罚款2000元,其经销的600瓶无“QS”标志绿茶饮料被查扣。
8月10日,河南浚县工商人员在该县城一市场巡查时,发现一辆送货的“时风”三轮车正向市场内一些小店推销饮料。工商人员对车上货物检查时发现该送货车上装载的“沁原”牌绿茶饮料全部无“QS”标志,向经销该饮料的业务员询问时,业务员支支吾吾无法说清。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将货物及运输车辆暂扣,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事后,业务员杨某向工商机关提供了该厂产品生产许可证,但生产许可证上标注的产品名称中不包括绿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