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对于超市等卖场销售的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即"临界食品"),要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并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记者近日走访海口各大商场、超市发现,几乎没有商家按此要求销售"临界食品",超市里难见专门的"临界商品专卖区",大部分商家依然将"临界食品"混搭在新鲜食品中售卖,让消费者无法一目了然。
市场现状
"临界食品"无人识?
5月23日,记者在海府路一家大型超市走访时发现,货架上挂着醒目的促销牌,但促销商品摆放混乱。在食品专柜,8瓶装的某品牌益生菌酸奶能赠送2瓶,酸奶的生产日期分别为4月28日和4月27日,保质期为30天,也就是说这些酸奶过几天之后就要过期了。赠品的生产日期被超市贴的白色"礼品"标签所覆盖,消费者无法一目了然。
在海秀东路的一家大型超市,一价值10.5元的包装烤火腿与一份小培根捆绑在一起,小培根的生产日期被贴上白色"礼品"标签纸,记者揭开标签后却发现,该小培根保质期已经不足两天。记者仔细数了数发现,这个柜台几乎所有搭送的培根都已经接近保质期。记者还注意到,蜂蜜和零食也有类似情况,尽管这些产品即将过期或已过期,前来购买的消费者也不少,但记者并没有在上面看到任何关于"临界食品"的提醒标识,售货员也没有将商品快过期的信息告知消费者。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往都是这样促销的"。且他们并不清楚这方面的相关规定和通知。随后,记者走访了海口国贸、海甸三西路的一些超市也发现,这些卖场的"临界食品"都夹杂在众多促销商品中。
市民为难
快到期商品赶浑水出货
记者发现,不少消费者因图便宜,对特价食品特别偏爱,使得"临界食品"仍大有市场。5月25日下午,记者来到某超市,一位正在冷柜前选购酸奶的张大妈告诉记者,她的孙子特别爱喝酸奶,遇到超市搞促销活动她会多选购一些。记者发现,张大妈选的一种8盒装的价格为14.8元的冷藏酸奶还有5天就要过期,经记者提醒后她退回了"临界酸奶"。站在一旁带小孙女来买零食的林先生则向记者抱怨:因为视力不行,有时根本看不清包装上的日期,偶尔买了自以为划算的东西,回家后才发现没几天就要过期了,也因此被家里人责备了不少。"我还是希望超市能设立专门的‘临界商品’专区,这样我们买东西就能一目了然了。"
商场超市
无统一标准操作困难
在记者采访中,有些超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卖场内还没有安排独立柜台销售"临界食品",并非不按照国家要求经营,主要是因为相关细则还没有具体规定,食品究竟何谓"临界",在什么范围内算作"临界"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如保质期7天的鲜奶,到底从第几天起算作"临界"?有的像熟食保质期则只有几个小时,超市对此很难把握。
24日下午,海南南国超市销售总监汤先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虽然没有做出明显的"临界食品"标识,但是在日常管理中却是非常严格的,"保质期在一个月内的食品,超市杜绝进入专场。"汤先生说,而对于其他很快就要到保质期的食品,超市则会自行下架。
工商部门
细看"特价"标牌购物
5月26日中午,记者就此专门采访了省工商局公平交易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杨广处长。据杨处长介绍,国家工商总局在《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超市要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集中陈列并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新规无疑是对消费者食品安全的一项很好的保护措施。虽然‘临界食品’的概念相对模糊,究竟什么样的一个时间范围才算作‘即将到保质期’,目前还没有统一标准,根据食品的不同种类,保质期的界定也存在差异,但是作为管理规范的商家,对本商场内的商品保质期应当心中有数。"杨处长说,有些超市虽然没有标注临界食品专区,但是在销售即将过期的商品时,最起码应当标上"特价"或者"促销"字样。"即将过期的商品如果再按原价销售,同时又不作提示,可以理解为是对消费者的误导。消费者可向12315投诉。"杨处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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