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玛氏公司的发展历史有两大主轴,其一是创新,其二是将成功的创新经验推展到世界各地。这两个主轴确立了该公司经营的本质,一直到今天。
玛氏公司于1923年由法兰克·玛氏创立,而在这之前,曾经历过多次失败。在当时,它取名为“Mar-O-Bar”公司。起初生产的是一种同名的糖果,由焦糖、坚果与巧克力混合制成,以及另一种由黄油与乳脂调和而成的东西叫“VictorianButterCream”。1924年,法兰克·玛氏偶然巧遇其儿子弗瑞斯特,自从他与第一任妻子艾瑟儿离婚后就再没有见过这个儿子。弗瑞斯特·玛氏自己曾说,当时他向父亲提议了一种将巧克力麦芽饮料变成可以携带的想法,这个产品后来变成“银河棒”。这个新的巧克力制品首次上市即深受欢迎,在那时,糖果不易保存,而这项产品由于有巧克力覆盖在外面,使得糖果棒能维持新鲜度;并且糖果棒的制造成本比较低,但吃起来却不输巧克力。这项产品的推出,对于该公司起步冲刺时所需的资金,提供了可观的挹注。
到1927年,公司名称改为玛氏公司,工厂也搬到芝加哥西部,因为那里的运费只有明尼亚波里斯(Minneapolis)的一半。工厂盖在一个原来是高尔夫球场的地方,法兰克·玛氏将工厂变成一个可供参观的场所,看起来与附近的高级住宅区非常协调,从外观上一点也看不出来是工厂。厂内采用自动化设备,就当时而言是非常先进的技术。1930年,法兰克·玛氏开发出士力架,而在1932年,又推出3Musketeersbar,这个新产品使得玛氏公司成为全美第二大糖果制造商,仅次于赫尔希公司。
或许因为之前历经多次失败,法兰克·玛氏相当满足于公司的成就,但是其子弗瑞斯特却一心想要扩张,并经常敦促其父亲扩大经营规模。不过弗瑞斯特的这种干预态度,以及一直催促父亲到加拿大开拓业务的举动,却令其父亲法兰克相当不悦,最后竟将其逐出公司。而法兰克·玛氏本人则在一年零三个月后去世,公司由其第二任妻子(也叫艾瑟儿)及其女儿接手。
怀揣5万美元与父亲给的“银河”的海外销售权,弗瑞斯特远征欧洲。带着对巧克力事业的浓厚兴趣,在欧洲,他向许多大师学习,例如他曾在让·托布勒与亨利·雀巢的工厂工作。到了1933年,他到英国推出银河棒。当时的市场已被两大厂商CadburyBrothersLtd.与Rowntree&Co.所垄断,有鉴于此,他把原先盖一座大厂的计划缩减,转而以一个小型工厂起家。他将所有的家当与心血都投注在公司,以至于他的岳父必须带着他的太太与小孩回美国以供养他们。弗瑞斯特改良了“银河”的味道以符合英国人的口味,甚至非常自恋地以玛氏棒(Marsbar)的名称上市。玛氏棒的销售量一路飘红,即使弗瑞斯特·玛氏后来想要推出新糖果棒的企图没有成功,但该公司在英国还算是成功的。
由于玛氏棒已经大受欢迎,所以弗瑞斯特·玛氏转而将注意力集中到其他东西。1934年,他买下了ChappelBros.,一家生产罐装碎肉的英国狗食工厂。当时并不时兴宠物狗与宠物猫专用的食物,牠们通常只吃人类的残羹剩饭。弗瑞斯特·玛氏由此看到商机,他卖Chappie的罐装食物,主打的概念是富含营养。在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他很快就成为市场的领导者。
到1939年,玛氏有限公司已成为英国第三大糖果制造商。弗瑞斯特在布鲁塞尔也成立了一家工厂,以负责全欧洲玛氏棒的销售。但是,由于“二战”爆发,英国政府开始对外国人课税,所以他被迫放弃一切。不过,那时他却有了一个想法,这个想法后来演变成M&Ms巧克力,同时,当他回到美国,即与赫尔希开始了合作关系。
弗瑞斯特·玛氏说服了米尔顿·赫尔希的得力助手威廉·莫里,开发一种不会溶化的巧克力。他本人曾经在西班牙内战期间看到过这种巧克力,并且印象相当深刻。这项投资,玛氏公司出资80%,而莫里则出资其余的20%,加上巧克力的制作技术。莫里的儿子布鲁斯被派到玛氏公司来执行这项投资计划。1941年所推出的产品就是M&Ms,这个名称所代表的意义就是Mars与Murrie。但是,这项合作不久就生变了,因为布鲁斯·莫里发现弗瑞斯特·玛氏是一个很难共事的人,所以,不久之后,把其股份全数卖给弗瑞斯特。今天,在玛氏公司或M&Ms的网站上,都完全没有提到赫尔希协助开发M&Ms巧克力的这件事。 这个巧克力产品,首先针对的是美国军人,因为它们具有耐高温而不易溶化的特性。虽然这个主意很不错,但一开始的销售情况并不太好。它还是在赚钱,不过比起士力架就差多了。因此,1950年弗瑞斯特·玛氏聘请广告公司就M&Ms的销售进行一项相当仔细的研究。利用市场研究来作为营销工具,弗瑞斯特可说是鼻祖。他是第一个在糖果业如此做的人,而且事后证明相当成功。研究发现,M&Ms非常吸引小孩子,但小孩子却没什么钱。所以,公司转而向大人下手。广告公司想出了一句有名的M&Ms广告词:“只溶在口,不溶在手。”)这对于父母而言很有吸引力,因为这样一来,小孩就不会弄得到处脏兮兮的。当电视广告在收视率很高的节目,例如米老鼠俱乐部插播时,这项产品迅速成为1956年最受欢迎的糖果。
1959年,帕翠茜娅·玛氏的丈夫詹姆士·富林明被任命为总裁与首席执行官。在他的管理之下,产品品质大幅滑落,因为他对于昂贵的材料,如花生与巧克力等偷斤减两,因此公司获利也越来越差。弗瑞斯特·玛氏最后说服帕翠茜娅将股份转给他,因而得到80%的股份,而他则提出将自己的公司置于玛氏旗下作为交换条件。随后,他又说服其余股东将股份卖给他,由此最后得以全权掌控玛氏公司。1964年12月,弗瑞斯特·玛氏终于身兼玛氏公司的董事长、总裁与首席执行官。
在全权掌控公司之后,弗瑞斯特·玛氏按照其管理风格,对公司的结构进行激烈的变革。他将公司里面一些不重要的东西全部拿掉,他为员工调薪30%,用奖金代替年度津贴,并发给每个员工一张计时卡。这样大幅的变革也激怒了一些员工。但是品质控制改进了,而且也废止了詹姆士·富林明的成本削减措施。弗瑞斯特的下一步是,希望通过自行生产巧克力,以达到自给自足。他相信必须控制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而直到今天,玛氏公司仍然未将生产过程的任何一个部分委外。
弗瑞斯特·玛氏在全面掌控公司之后,进行了许多大刀阔斧的改革,但是他掌权的时间却只有短短9年,1973年,在69岁时,他退休了,并将经营权交给他的儿子小弗瑞斯特和约翰,以及女儿杰奎琳。通过他们的努力,玛氏公司成为一个真正全球化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