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庆后对同业竞争又有新观点
7月8日晚,宗庆后作为央视《对话》的主嘉宾,与长江商学院、北大光华管理学院、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南开大学商学院、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的院长、教授一起,就娃哈哈与达能的纠纷首次在国家级电视媒体发表言论。
针对达能方面表示一直到去年底才发现宗庆后未经合资公司董事会授权,擅自把娃哈哈商标许可给非合资公司使用一事,宗庆后在节目中作了回应:“他请的普华永道会计事务所每年审计两次,他审计报告清清楚楚,把你的关联企业、关连交易全写得清清楚楚,你不知道?你想赖账?”
关于达能收购乐百氏是否得到了宗庆后的同意,宗庆后说:“他收购乐百氏的事情我认为是不妥当的,所以当时给它的里布(达能集团CEO)先生写过一封信,告诉他如果收过来就变自相残杀。”但是里布并没有回信。“我认为他就是一个同业竞争的行为。”
在最关键的娃哈哈的非合资公司有没有违反非竞争条款的问题上,宗庆后说:“合约上是你签合同这个单位不生产跟他合资公司有生产竞争的产品,我这个跟他签约的单位是没有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约来讲,我一点都不违法。”
在被问到是不是因为达能的收购价格不合理才拒绝收购时,宗庆后说:“我认为现在看清了他的本质的话就不能让他并购,再合理价格都不会让他并购,如果我今天所有娃哈哈公司如果说全是它占了51%,我可能完蛋了。今天正因为我有这么一批非合资公司,我有主动权,所以我敢说我把合资公司让你去管去,我这个品牌照样能保住,我的员工照样能安排。”
达能认为自己没有违反合同,因为在1996年签署的合资企业的合同当中,双方从一开始就同意对达能方不设定非竞争性的条款,因此合同中绝对没有限制达能的非竞争性的条款。对此,宗庆后回击:“那么就等于说他是承认他是同业竞争,无非就原来的合约上没有签上对他有同业竞争的限制。”他还认为合同不符合契约精神,达能是不符合规则做事的。
宗庆后在节目中还承认自己当初与达能签订阴阳合同,是欺骗国家、欺骗政府,但是现在所做的就是要纠正这个错误。
关于商标归属又出新言论
宗庆后说当初成立合资公司的时候,达能提出合资公司要打娃哈哈的品牌,那么商标就应该转让给合资公司。“我觉得这个也很有道理,人家出钱跟你投资了合资公司,而且你一定要打娃哈哈的品牌,而你品牌又不是属于合资公司的。人家是出了钱打你的品牌,我这个确实来讲也没有什么太大的道理,所以当时我是答应转让给他(达能),就是跟他(达能)签了转让协议,但是这个转让协议我们报了两次,国家商标局……没批准。”
而达能“自己到国家商标局去问,知道国家(商标)局不批准,所以才会有后面的《商标许可合同》。”这与达能方面最近到商标局调查发现没有任何宗庆后报批《商标转让合同》的纪录,当然更没有驳回纪录的说法相矛盾。对此,宗庆后的回复是:“他是07年初去进行的查询,那天说2002年还是什么时候,它才建了电脑系统,就把档案才进了电脑系统,以前是没有电脑系统。”
被问到为什么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宗庆后说:“作为我们中国人来讲是要讲信誉的,以前我们是承诺商标转让给你,因为国家(商标)局不批准,那么应该是你这商标转让费已经付掉了,我想作为中国人我们要讲点信誉,以前承诺你的也要答应你。因为国家不批准,那我就变成给你一个比较特殊的权利,给你签了这份违心的《商标许可合同》。”
2007年初,达能通过有资质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到国家商标局去查询之后发现,娃哈哈集团公司未经合营公司同意,擅自把商标许可给了大量的公司使用。宗庆后坚持娃哈哈没有擅自把商标许可他人使用,没有滥用商标。宗庆后说:“第一个,本身你这个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你是许可我使用的;第二个,我在用的时候,我都有明确告诉你了,你当时不提出来,你是不是已经默许了?这都明摆着的东西,怎么说,你这2005年10月12日自己签的合约你都会忘记了。” 达能首次回应宗庆后关键指责
达能方面没有派人出席,但是起草一份文件,授权《对话》在节目录制现场发表。
近期宗庆后对媒体表示达能方面曾于2005年同意20家非合资企业的存在,并有相关文件作证。对此,达能方面在发来的文件中做出如下的说明:
1. 2005年,应合资企业管理层的请求,达能同意授权一些独立的代加工企业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娃哈哈品牌,并通过合资企业的销售公司销售这些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