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古井集团原“二掌柜”刘俊德涉嫌受贿一案,在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次刘俊德将辩护律师更换为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尽管周泽在法庭上为其做了无罪辩护,不过昨日安徽亳州中法并未当庭判决,而是宣布择日再审。
据检方指控,刘俊德在担任古井集团财务总监和副总裁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中主要争议焦点为,在2003年12月和2004年1月间,刘俊德在古井集团负责委托理财业务时,先后四次拆借给深圳万基集团7000万元。为了感谢刘俊德的帮助,该集团送给刘一套价值122万元的住房,刘于2005年6月3日用其家属的名字办理了产权证。
对此,刘俊德的辩护律师周泽表示,从起诉书所述事实及有关证据来看,“只有刘俊德接受他人财务的事实,而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们谋取利益的事实”,且刘俊德的行为都是经过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的许可,不能认定其为受贿罪。
此前,刘俊德涉嫌受贿案在今年2月曾进行了首次开庭。2007年4月,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被调查逮捕后,古井集团先后有10多名高管被查处。目前,其中5人已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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