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下旬,家住奇山西街的张女士在社区商店购买了一瓶“崔”字牌香油。回家准备使用时,张女士却发现香油瓶内底部,有块大约一公分左右的黑色异物,这让她大为恼火。香油是直接入口的调味品,这异物不知是什么成份,幸亏自己还没启封使用,要不还不知对身体有没有影响。
张女士拿着香油找到销售商,销售商又联系到“崔”字牌香油烟台代理商,然三方多次协商无果,张女士无奈投诉至烟台市消协,希望消协能给讨个说法。
接到投诉后,市消协的工作人员先后与烟台代理商和生产厂商潍坊瑞福油脂调料有限公司多次联系,潍坊瑞福油脂调料有限公司有关领导拒绝对瓶中异物进行解释。消协对双方进行调解时,代理商也表示不接受消协的调解,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导则》的相关规定,烟台市消协最后只能作出终止调解决定。
依据《消法》赋予消协的职能,为保证消费者食品安全卫生,市消协特发布消费警示:“崔”字牌香油瓶内已发现不明异物,该食品的卫生状况令人担忧,该厂对待消费者的态度同样让人担忧,故请消费者在购买该品牌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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