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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房产钱物折合人民币逾百万
2月20日上午,原古井集团副总裁刘俊德涉嫌受贿案在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起诉书显示,刘俊德涉嫌收受贿赂人民币8万元、美元2万元及价值124万元的手表和住房。鉴于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这是继审理朱仁旺、郭新民、甘绍玉受贿案之后,该院审理的第四位古井集团“高管”。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俊德2007年9月18日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同日决定拘留,2007年9月29日被宣布逮捕。被告人刘俊德2003年至2006年在古井集团担任财务总监和副总裁期间,负责为古井集团生产设计酒瓶瓶盖的山东省某包装公司为感谢对其公司的关照,先后四次送给被告人刘俊德人民币8万元,被其收下。2004年3月,安徽某集团为尽快将从古井集团典当公司拆借资金转到本集团账户上,送给其美元2万元和一块价值人民币2万余元的瑞士产欧米茄男士手表,被其收下。2003年至2004年,被告人刘俊德在古井集团负责委托理财时,深圳某集团为感谢在拆借资金过程中给予的帮助,送其在上海市价值122万元的住房一套,被告人刘俊德于2005年以其亲属名字办理了房产证。
包括王效金在内,古井集团约有11名高管因涉嫌贪污受贿被查处。古井贡老八大酒业公司原董事长阮昆华,因受贿3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古井股份有限公司基建修缮部原经理李万林,受贿39.6万元获刑七年。销售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郭新民,涉嫌受贿600余万元,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销售公司总经理朱仁旺涉嫌受贿200余万元,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甘绍玉涉嫌受贿300多万元,已相继受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