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温州人手中买来仿制的“板桥”白酒商标标识,再从当地一人手中购进旧酒瓶,从当地一家酒精经营部购来了食用酒精,进行勾兑,这样就泡制出了冠冕堂皇登上市场的板桥牌白酒。这是我市工商部门日前查获的一起重大酒类商标侵权案。
日前,市工商部门向该冒牌酒的生产企业衢州市楠文酒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厂自处罚决定日起立即停上生产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冒牌白酒,并没收、扣留库存的冒牌白酒、商标标识、外包装等,罚款8万元。
去年12月底,市工商等执法部门接群众举报,衢州市楠文酒厂有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接报后,市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监、卫生监督等执法部门12月29日开展联合检查,当天却未发现有违法行为。今年1月23日,执法部门再次组织人员前往检查,发现该酒厂员工正给灌封好的酒瓶贴标签,标签上注明为“板桥白酒”,标示厂名为国家大型企业“板桥集团山东坊子酒厂”。执法人员进入酒厂包装车间后,酒厂管理人员带领员工无视劝告,阻挠调查人员调查,并指使员工撕拆贴好的酒瓶标签。随后,又指使员工将贴好标签的白酒装进编织袋,连同外包装一起被搬出车间,装上三轮摩托车,并强行从调查人员手上夺下被控制的包装箱、白酒,然后逃离现场。1月25日,市工商局依法对该酒厂立案调查。
经查明,衢州市楠文酒厂以每套0.08元的价格从温州人手中购进“板桥”白酒标签、商标共700套,并以每个0.2元的价格从常山人手中购进了旧酒瓶。上述旧酒瓶经自来水清洗后,灌入已勾兑好的白酒,就作为正宗“板桥”白酒销往农村市场。但是现场没有查获到该酒的生产和销售记录和凭证。据酒厂管理员交代,该酒的生产成本每瓶1.5元,但是销往市场的价格却翻了好几倍。
市工商局认为,该酒厂未经他人许可,擅自生产销售“板桥”白酒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商标法,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该案涉及的产品是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食品,且执法人员在检查时该厂管理员有故意转移违法物品的行为,性质恶劣,于是作出了从重处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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