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4日,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甘绍玉受贿案一审宣判。甘绍玉成为古井集团腐败窝案中第4个被判刑的高管。
资料图片:王效金来源:上海证券报
曾被评论为“一手将古井集团做大做强”的原董事长王效金,去年4月因“涉嫌违纪”被带走调查,成为“国企掌门人”又一个“58岁现象”的范例。之后,多达10余名古井高管陆续被调查或送上被告席。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指出,在承担国有财产的看护人与追逐商业利润的企业家这个“双重角色”时,相当多的“国企掌权人”沦为监守自盗者,这一现象值得深思。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初步查明,王效金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有关广告公司、酒厂、商贸公司等企业负责人贿赂,受贿数额达数百万元,为行贿人在广告业务承接、产品供应、货款支付、经营代理等方面提供便利。
1985年,36岁的王效金进入亳县古井酒厂工作,2年后被提拔为厂长。此后10多年时间里,古井酒厂从一个小型酿酒企业变成拥有数十亿资产的大型集团公司,王效金也从一个酒厂厂长走上了古井集团董事长、总裁的位子。王效金一度拥有多重光环,但由于一把手权力的缺乏监督和私欲的膨胀,曾经“贡献巨大”的王效金最终没能“安全着陆”。
王效金的落马,犹如多米诺骨牌的倒下。2007年,古井集团管理层几乎一直在经历“大换血”的阵痛。
侦查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的初步问讯中获悉,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甘绍玉在任职期间先后涉嫌收受20余名客户贿赂270.8万元及6万港元、1.6万美元;古井销售公司原总经理朱仁旺涉嫌114次收受30余名客户贿赂213.8万元人民币以及0.9万美元。其他案件行贿人也从十多人到几十人不等。
甘绍玉涉嫌受贿受审。
由于行贿人分布分散,有的是广东、浙江、山东的老板,一些人身家数十亿,国内国外飞来飞去,检察人员与行贿人接触很困难。甘绍玉案中的浙江某公司董事长,一直顾虑重重,证言反反复复,侦查人员多次进行政策与法律教育,本已表示愿意说清问题,但一接触到正题又再次犹豫。侦查人员在无数次的耐心劝说后,才获取了该案关键证据。
古井集团上海野太阳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何飞与他人合谋非法坐庄炒股,与该公司总经理助理王亚洲共同贪污返佣,古井集团原副总裁刘俊德利用委托理财业务在炒股过程中渔利,这3个案件涉及证券、金融等领域,科技含量较高。侦查人员通过自学金融知识或求助证券金融领域的朋友,案件侦查工作得以有条不紊地展开。经调查,何飞在2000年至2005年间,利用坐庄炒股吃返佣、非法质押公司持有股票私下融资供自己炒股、用公款为他人锁仓提供帮助或泄漏内部信息受贿等方式,先后与王亚洲共同涉嫌贪污人民币780多万元,涉嫌受贿400多万元。刘俊德则在委托理财业务中,为深圳万基集团融资7000万元,并接受一套价值122万元的住房。
人到中年,党性信念动摇、角色意识模糊,是促使王效金等古井高管从“国企掌权人”堕落为监守自盗者的主观原因。在客观上,作为国有企业的古井集团的原有体制和相关机制,没有充分协调好企业高管人员的“双重角色”问题,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政治责任与商人追逐利益、实现自身价值的矛盾无法调和。
古井集团腐败窝案追踪
2月20日上午,古井集团原副总裁刘俊德受贿一案在安徽省亳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到中午近一点钟,整个庭审程序全部进行完毕,由于辩护人向法庭提出要求对有关证据作进一步的核实,审判长宣布此案暂时休庭,并将延期审理。据悉,这是到目前为止古井集团第六位出庭受审的企业高管人员。
2月14日,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基建部经理李万林受贿一案作出终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其违法所得人民币39.6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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